重新进入职场试用期做杂工也是一件好事儿
2012年,孩子上幼儿园后我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服装销售员,做了三年全职宝妈与职场脱节,公司安排我前三个月为试用期,每个月拿底薪工资1000多元不足2000元,过完试用期工资是底薪加3.5%提成。
我们共有三个员工,早中晚三班倒,每天上班6个半小时。早班10点上班,但是9点10分就得到店里做准备工作,打扫卫生,中班12点上班,晚班下午3点上班,晚上9点半下班。
刚上班时我每天跟着老员工一块上班,熟悉一下卖场,打扫卖场及库房的卫生,整理库房货品,她们接待顾客销售服装时让我在旁边学习,时不时还得去公司参加产品培训,有时候在心里想着我就像是一个打杂的。
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后,我正式上岗,自己能独自上早晚班,每次在接待顾客时给顾客推荐服装款式都特别顺利开单,去库房找货品速度也特别快,顾客看中的款式我看一眼就知道放在库房什么位置。
我很开心试用期过了三个月杂工生活,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,以至于后来每个月完成了销售任务,工资也由之前的1000多上升到3000元。
每个行业的岗位不一样,试用期做杂工也不一定是坏事,没准儿还有意外收获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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